各學院、直屬科研單位、醫學部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
根據環保相關文件要求和學校工作安排,按照《青島大學危險廢棄物的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為加強我校危險廢棄物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廢棄物清運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學校教學科研危險廢棄物存量統計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1.本次僅是存量信息統計,已有的教學科研廢棄物存放地點暫時不動,存放在原地,等待下一步統一清運的工作通知。
2.除了廢液、固廢的重量之外,必須統計廢棄物容器(玻璃瓶類)的重量,廢棄物容器也計入處置收費范圍。
二、工作要求
1.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銷毀或丟棄過期、失效、不使用的劇毒物品及廢棄物等。
2.各相關實驗室的統計數據附件1、附件2,由各學院、直屬科研單位、醫學部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統一匯總,紙質版簽章后請于23日之前報送實驗室管理科(浮山校區行政樓424房間),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
聯系電話:85959991 聯系 人: 劉老師 辛老師
附件1:青島大學教學科研廢棄物統計信息表
附件2:青島大學教學科研廢棄物處置申請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