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學期期中及勞動節
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醫學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及相關職能部門:
為做好2019年春季學期期中實驗室安全檢查及勞動節假期間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省屬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春季學期期中及勞動節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全檢查
(一)安全隱患自查
時間安排:2019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責任單位:各學院、醫學部、直屬科研單位和國家重點實驗室
各相關單位組織對職責范圍內實驗室(含教學、科研、研究生教育等)對照附件2:《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進行全面自查,確保水、火、電、氣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保證危化品、危險廢棄物的規范存儲,并加強防盜措施;各實驗室須按要求自查,認真填寫《實驗室安全日巡查檢查記錄本》等臺賬。
各單位須及時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做好自查整改記錄。
(二)安全檢查
時間安排:2019年5月5日至5月7日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成立檢查組,進行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檢查組分組情況見附件1),并填寫《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見附件2)。
二、勞動節假期間實驗室安全
(一)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假期內實驗室安全工作,定期巡查。
(二)假期中不使用的實驗室,在做好水、電、危險品等相關安全防護工作后,門外粘貼封條,并做好記錄工作。
(三)假期中確需使用的實驗室,所在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違規電器、留宿,保證實驗過程不離人,無漏水、漏電等發生。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
附件1:《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分組表》
附件2:《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