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即將畢業的同學:
戶籍關系涉及到您的切身利益。在您即將畢業離校時,為幫助您辦理好落戶手續,使您少走彎路,避免損失。現將戶口遷移的有關事宜提示如下:
保衛處戶籍室將按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發放的“報到證”上報到單位,為您辦理相關戶口遷移手續,打印“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書)”,您的“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書)”在您離校前將由您的輔導員老師及時發放給您。
您到單位報到后,請您一定要持報到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和本人“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書)”到所在地的市人事局畢分辦,辦理落戶介紹信,然后到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拿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內頁時,落戶手續方辦理完畢。
另外,在本市(包括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膠州、膠南、即墨、平度、萊西)就業的同學,還要注意以下事項:
1、戶口遷入本市的同學,領取的是“戶籍證明書”(白色),請您一定要在“報到證”有效期內辦理好落戶手續。否則一旦跨年度,青島市人事局畢分辦將根據有關規定,不為您出具“落戶介紹信”,這樣您的戶口就只能遷回生源地。再者,請您一定要及時核實和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在“報到證”有效期內將您的落戶手續辦理完畢,不要認為自己將“報到證”、“戶籍證明書”交到單位、報上到、投入正常工作,就萬事大吉了。
2、如果您在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情況下,由于某種原因與單位解除了協議,請您一定要向原單位要回已遞交的“報到證”、“戶籍證明書”,然后在報到證有效期內到青島市人事局畢分辦辦理相關手續,或到省教育廳辦理改派手續。
3、“戶籍證明書”一經發出,即被凍結,如本人持有“戶籍證明書”不辦理落戶手續,即使戶口在校,也不能辦理任何事務。若日后想辦理身份證、購房、結婚、出國等手續時都無法辦理。一旦跨年度不辦理落戶的話,您的戶籍關系就只能回生源地。
4、戶口想在學校保留兩年的同學,請您必須事先與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戶口方可保留在校,保留期后還不能就業的同學,學校將按規定辦理改派回生源地,戶口也只能遷回生源地。往年有部分畢業生錯誤的認為,不與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戶口能自動在學校保留兩年,所以就有意自存“戶籍證明書”,不去及時辦理相關落戶手續,而錯過了落戶時間,最后戶口只能回生源地。
此文由保衛處戶籍室負責解釋(電話:85953392)
注:1、升學的同學,持“入學通知書”、“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書)”到所在院、校報到辦理落戶。
2、參軍入伍的同學,持入伍通知書、身份證、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注銷證明,到部隊報到。
青島大學保衛處
2006年6月
保留兩年的依據是《青島大學關于未就業畢業生管理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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